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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沉迷渊(前世女主出轨男主崩溃)(1 / 2)

莫怜一直都在骗他。

时至今日,他也从来没有亲口对莫怜说出过“我爱你”三个字,而前世的整整六年里,莫怜却将这三个字对他重复了无数遍,即使在她嫁给顾边城之后,依旧会用那种眼神看他,握着他的手说:

“我爱你。”

如果真的爱我,为什么会离开我?为什么会嫁给别人?

为什么不再属于我?

莫怜前世确实对他有过很热情的时候。

和那些一股脑涌上来的追求者不同,她总能以那种恰到好处的方式出现在他周围。

在那封被他绕过的情书之后,她再也没有过什么过激的举动。但总是像空气一般地无所不在,又意外不会令人厌恶。

就只是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出现在他图书馆邻座的位置,帮他泡好茶放在桌面上,寂静无言地度过一个下午,等到他离开也收拾书包默默跟上,如此日复一日,从不缺席。

偶尔也会给他送点吃的。当季的新鲜水果,切得整整齐齐,装在保鲜盒里,拿斜纹棉布包好。

莫怜抱着便当等在他宿舍楼下,双手递给他。

许清秋刚要开口让她拿回去,陈衡倒帮他一把接下了。

“你不是最喜欢吃水果的吗!哎呀你看人家学妹多懂你!”

许清秋看了一眼莫怜,她穿着一条到小腿的棉质白裙,站在路灯下笑得腼腆。

后来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他的课表,替他占好位子后,坐在后排做自己的事。莫怜的专业跟物理系毫无关系,但由于来得太早,坐的位子又显眼,教授看着她眼生,随手提她问了一个问题。

她当然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教授眼见不悦,许清秋停下在纸上写写画画的手,撕下一张纸写下答案,当着教授的面递给她。

莫怜磕磕巴巴地读完了答案,当然正确。

课后她去找老师道歉,许清秋抱着手站在一旁看她。

教授当然认得许清秋这个得意学生,听完莫怜说话后,转头对许清秋说:“你们年轻人感情就是好,你看你女朋友,上课都不肯分开。”

莫怜慌忙摆手欲解释,许清秋点点头,“不好意思,下次不会了。”

回去的路上,莫怜小心地跟在他身后,带着某种难言的雀跃。“那个……学长?”她小跑几步到自己面前。许清秋低头看她,不紧不慢地说:“你下次不要来了。”

她还怔在原地,许清秋没看她,先回宿舍了。

他不能说特别讨厌这个女生。换句话说,对于许清秋而言,他对于外界情绪的感知似乎总是要慢别人半拍。激情对于他而言更类似于一种困扰,恒定的公式定理,数字符号反而更加可控。

在许清秋二十年的人生里,他都遵循这样的准则。他的生活是日程表上清晰明了的行程,黑板上的数学公式,被拦下来告白或者拖去参加什么社交活动是他视情况选择如何解决的障碍。父母生下了他和许炽夏性格截然相反的两兄弟,许炽夏高中肄业就跑去签了娱乐公司,连带着狗仔都追到家里偷拍,被许清秋冷着脸赶走。许清秋在二楼的书房写论文,许炽夏就在一楼客厅弹电吉他。父母早早移居国外,他俩分属两个偶有关联的世界。

莫怜像滴水一样融进了他的生活,不会引起任何波澜,他不反感,就是这样。

莫怜自那之后有一段时间才出现在他面前,是在他家。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的,许炽夏倒是没等他回来就把人放进来了,许清秋进门的时候,两人正坐在沙发上说话。

他不太能听懂莫怜在和许炽夏谈什么,似乎是在聊娱乐圈的事情,还夹杂着一些音乐、舞蹈、画展……他不太感兴趣的事情。他静静坐在一边,问:“聊完了吗?”

莫怜忽然一瞬间沉静下来,定定地看着他,问:“学长,我们是交往了吗?”

她说这话时带着股奇异的镇静,不知为何,竟有种引颈待戮的坦然。

“你下次来前,记得和我说一声。”许清秋起身回了卧室。

后来莫怜就常来他家了,因此也和许炽夏熟了起来。他和许炽夏口味不同,又不常在家,家里的厨房最多也就许炽夏煮煮泡面。

莫怜来做饭的时候会做两份。一份清淡的是给他的,一份是给许炽夏的。她自己几乎不吃什么东西,最多抱着一碟小番茄在旁边吃,声音都很小。

他吃完饭回房间,依稀听得见楼下两人叮叮当当的谈笑声,是许炽夏在陪莫怜洗碗。

莫怜大四时,他研一。导师推荐他去国外交流进修,那边的实验室也递来了橄榄枝。他晚上回家,莫怜已经做好饭在等他。见他回来,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我今天去小夏剧组给他送饭……”

许清秋说:“你不用那么照顾他。”

莫怜咬了咬嘴唇,“他们剧组的投资人希望我去演女主角。”

许清秋闻言顿了一下,夹了一筷子菜,头也没抬。“哦。”

“清秋,我……”

他把筷子落在碗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我过两个月要出国一趟。你先别来了。”

两个月后是六月。莫怜也要毕业了。

“那我的毕业典礼,你会来吗?”她向前一步,哀求般拽住他的衣袖。

许清秋淡淡低头瞥了她一眼,他本科毕业时作为优秀毕业生致辞,莫怜把他的西装熨得平整,直到他上台前一刻还在为他整理袖口。

“看机票吧。”他说,收回手。

机票正是毕业典礼那一天的机票,只不过是傍晚七点。但学校离机场有段距离,且并不顺路。他在家看书看到下午两点多,莫怜发了条消息:“今天我有演出。可以来看吗?”

许清秋沉默片刻,放下书拎着行李出门。

同学大多都认识他,“莫怜什么时候上场?”他直接问。莫怜之前一直在音乐剧社,但从未见她上台演过戏。正穿着学士服拍照的同学给他指了演出厅的方向,许清秋拉着行李箱走过去。

他几乎是毫无阻拦就进了后台。莫怜独自一人坐在幕后,她穿着绣着玫瑰的粉金色戏服,纯黑的直发烫卷了,眼眶涂抹着金色眼影,绚丽得像教堂彩窗下的炫目光芒,美得惊心动魄。

没等他开口唤她,报幕声已然响起,她没有看向台后,径直携着层层迭迭的裙摆站起来,走到台前,站在聚光灯下。

许清秋站在台下。灯光笼罩在她的身上,他忽然第一次意识到莫怜其实是个极美的少女。

“pastthepotofnoreturn,thefalthreshold(踏上不归之路,跨过最终门槛),”她站在台上唱词,向舞台另一侧的对手男演员伸出手,对方立刻紧紧扣住,欲将她牵扯到自己怀中。

“thebridiscrossed,standandwatchitburn(桥已过,我们相对着望其燃烧)”莫怜仰面看着那个男人,眼神中带着一丝迟疑,刚要挣脱开,接着又被对方的动作带着继续演绎下去。

“we&039;vepassedthepotofnoreturn(我们已越过了不归点)”

他们重重合唱。莫怜终于被他完全揽在怀里,如同被绞杀的天鹅。

许清秋再看不下去。

走之前,他问身旁人:“这场戏叫什么?”

“《不归点》。是《歌剧魅影》的戏。”剧社的同学回答。

国外那所学校的资源与他的研究方向非常契合。秋天刚刚来临, a国尚不算太冷。今日下了小雨,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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