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
「大姊不是叫牠福什麽的吗?咱们就叫牠阿福了。」小四笑呵呵。
明彗啼笑皆非,她英俊的狗儿子,名字从帅气的闪电变成逗比的阿福了。
她把几个英文口令教给大柱和小四,让他们对着fsh发出指令。
「真有用啊!听得懂洋文儿呢!」
小四玩上瘾,对fsh重复好几次指令,fsh做得腻了,便不甩他走回明彗身边,仲春也从房後走出来。
「水烧好了。」
「谢谢,我能跟你们借一套乾净的衣服换吗?」明彗身上还穿着三天前溜狗的休闲服。
「行!」「行!」
大柱跟小四异口同声的叫道,然後同时转身跑开。
在他们避居前,父母早就替自己的宝贝儿子准备了聘礼,遗世独立的农村里用不到金银珠宝,但日用品样样不少,里头都有全新的女装。
「姑娘们呢,是最爱漂亮的,以後如果能取到媳妇,要让她们好好打扮。」
女人很稀罕,女人很珍贵,所以要好好宝贝爱护,打小母亲们都是这样教导。
仲春没说话,他不爱出风头,可不代表他傻,他宁愿跟明彗多相处,了解她是个怎样的人。
小四大柱各拿了好几套衣服,捧到明彗面前,虽然并不花俏,但崭新乾净。
「怎麽会有这麽多全新的女装?我穿旧的就行了。」
来这里白吃白喝,还穿用人家的新衣,那怎麽好。
「你不穿,也没人穿。」
两人不由分说,把一大叠衣服通通塞到她手上,明彗只能接住,但仲春替她捧过去了。
「挑一件。」仲春说。
那麽多衣服,白粉黄紫蓝绿,竟然都是粉粉嫩嫩,很容易弄脏的浅色,明彗随便选了套粉红的,後来她才知道,女人在这里,根本不必做事,也不用怕弄脏衣服,所以可以尽情打扮。
仲春把衣服堆塞回大柱手上,抓着明彗的手走去浴房。
「大柱哥,大柱哥,快看,春哥牵了大姊的手呢,真是条老狐狸。」小四低声催促。
「那有什麽不好,反正媳妇儿是大家的。」大柱没心眼。
明彗进了小小的简陋浴房,发现周围十分乾净,像是才清洗过,而浴桶里的水面上,还飘着一些新鲜的花瓣,旁边的小凳上也放着乾布巾。
五星级服务啊!
仲春看起来闷声不吭,却心思细腻,可是,为什麽要做到这种程度呢?
大概是好客吧,农村人真是热情。
虽然有点被仲春打动,但明彗没有多心,毕竟她年纪都是这些男生的阿姨姑姑了,哪里会想得到,他们在打她的主意。
明彗脱了衣服,才发现身上有许多青紫瘀伤,难怪坐卧都十分疼痛,幸运的是没有骨折,不过平时她注重保养,肌肤皎洁如霜,看到这些伤也忍不住皱起眉头。
她从小就爱漂亮,每天要妈妈梳了公主头才肯去上学,长大後也没改掉这重视仪容的习惯,过了三十五岁之後,更是花大把的时间在保养上,买多贵的产品都不手软。
来到这不知名的古代时空,只能慢慢找出对应的方法了,好在她不是过敏肤质,也试过天然保养自制面膜,想来不会太困难。
对於自己不苦恼如何回家,却在这边烦恼要如何找出化妆水精华液面霜护肤乳的替代品,明彗感到有点荒谬而可笑,女人对於外貌的在乎和恐惧实在毫无道理。
这夜,除了明彗和fsh,其他三个男人均是难以成眠。
大柱想起白日仲春牵着明彗的手,暗暗羡慕,又想起昨日替她倒夜壶,她娇羞的模样,顿时心头一阵荡漾,那话儿突然间就胀了起来。
这大柱不愧是大柱,腿间之物又红又粗,龟头也圆亮硕大,犹如一只鸡蛋般。
他想着充满女人味的明彗,从裤裆掏出肉棒,用手握住,痛快地磨擦起来,不多时便射出气味浓厚的浊液,心满意足地沉入梦乡。
小四则是念念不忘刚沐浴完的明彗,双颊白里透红,带着清淡的馨香,包裹在女装里的身段姣好,粉色的衣料衬得她娇柔婉约,明彗洗完澡时,他就在门口等着要取她的脏衣物,结果她说要自己洗,还让小四失落了一下。
其实小四是想偷看明彗出浴的,可惜浴房的窗太高,他爬不上去,只能隔着一道门,幻想那白嫩柔美的身子。
「啊!操。」躺在床上的小四流出鼻血,只好下床去洗脸。
至於仲春,则是回味着明彗的小手。
诚然明彗不小心撞入他怀里,温香软玉的滋味极好,可是让仲春印象深刻的,却是与明彗几次的牵手,好像她的手天生就是要让他握的,那大小,那形状,跟他那麽契合,她甚至没有反抗,就那样乖乖让他牵着。
当然,明彗可能只是因为忙着适应新环境,所以没留意他的逾矩。
仲春有上过几年学堂,念过书也识字,跟其他男人不同,他心里渴望的女人,不是用来传宗接代暖床持家,而是能相知相惜的红粉知己。
虽说见过的姑娘不多,仅有的大半还是村落里小鬼头们的娘,但仲春觉得,明彗或许是那个能理解他的人,不会在柴米油盐里糊里糊涂就过完一生。
隔日郎中来了,说明彗没什麽大碍,开了几帖伤药让她按时服用,明彗又休息两日,觉得身体已经不太疼痛,就牵着狗跟大柱他们到田里,好奇地观望。
她对农活十分陌生,想帮忙也帮不上,大柱他们也不让她帮,只准她在田埂上看着。
做到近午,三个男生热了,脱去上衣,打着赤膊,挥汗如雨,阳光照耀在小麦色的胴体上,映着汗珠,水光油亮,格外可口。
明彗过去数年算是清心寡慾,跟先生也少亲近,一下看到三个上空猛男,未免太过刺激,可想想自己都这年岁了,也无须矫情,有这麽养眼的风景,就该尽情欣赏。
三人之中,大柱最高最壮,体格最好,身材宽厚,是典型的壮汉,胸前大肌肌堪比健身教练。
仲春是中等而匀称的身材,一块块的腱子肉结实却不夸张,搭配他内敛的气质,看着让人舒服。
最小的小鲜肉小四身型高挑,手脚细长,线条漂亮,削瘦又敏捷,像头精悍的小豹子,如果放到现代,就是个妥妥的男模。
明彗看得入神了,全然没留意仲春靠过来喝水。
「好看吗?」他问。
「什、什麽?」明彗的脸轰一下全红了。
「风景。」
仲春勾勾嘴角,又没事儿样的回到了田里。
「大姊是不很热?脸怎麽那麽红啊!」大柱块头大,嗓门也大。
明彗摇头不语,等待燥热褪去。
风景自然是好的,这个山谷犹如陶潜笔下的桃花源,据小四说,物资丰饶,四季如春,溪里的游鱼肥大鲜美,林间又有各种小兽野味,他们只栽种五谷主食,连野菜野果也随处可见,无须费力。
由於地广人稀,少有纷争,又因无法繁衍,资源供过於求,小农村里的男人们,数年来相安无事,就是缺了女人,生活有些无聊,有时打打猎种种田嗑嗑牙,一天也就过了。
她一定是进入五柳先生的幻想世界了吧?哪有这种像乌托邦乐园般的地方呢?
详细一问,才知道这个山谷,因为特殊的地势,出口狭窄,平时是自然封住的,十年才会一开,明彗到来的这年,正好过了出去的时间点。
也罢,生活在哪里